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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廉租住房问题开始研究

1999-04-0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随着房改的深入,如何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被提上了议事日程,来自建设部的信息表明,我国已开始研究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体系。

我国房改所要建立的住房供应体系的基本框架是: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;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;高收入的家庭购买或租赁市场价的商品房。目前,市场商品房的供给比较充足,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也在大规模展开,而廉租住房则是一个新课题。将要建立的廉租住房供应体系的基本内容是什么?

据建设部有关人士透露,考虑到我国还有一定存量的公有住房以及当前各级政府的财力状况,今后廉租住房应该主要从腾空的旧公房中筹集解决。在有条件的地方,也可以利用公有住房出售资金建设一批廉租住房,但要制定明确的政策来规范这一建设:一是以满足基本需求为目标,在保证住房建设质量的前提下,确定合适的设计和建设标准;二是要按照承租廉租住房家庭的实际支付能力,确定合理的租金水平,目前原则上以维修、管理费两项因素确定租金水平;三是以保障最低收入居民需求为原则,建立承租人收入提高后的迁出机制,或随承租人收入水平提高实行新的租金标准的调租机制。对那些已经拥有住房的最低收入居民家庭,在逐步提高公有住房租金的过程中,可以比照廉租住房政策,通过租金减免政策,实行与其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租金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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